陆伟任武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9月11日,武汉大学召开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的有关决定。经党中央批准,陆伟任武汉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伟,男,满族,197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分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历史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长期致力于大数据方法与技术、情报智能与创新评价、AI治理与人机协同研究。先后主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入选教育部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首届青年学者,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武汉大学国家保密学院常务副院长,兼任湖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院长等。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索引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信息系统专委会CNAIS副理事长,国家教材委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家组成员,教育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指委委员,保密管理分教指委委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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