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现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储备)(以下简称非共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非共识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计划
(一)非共识项目条件
非共识项目资助科研人员提出具有非共识性、原创性、颠覆性等特征的原创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突破性基础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研发新材料和揭示新规律等,旨在培育或产出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或颠覆性技术。
(二)资助领域
非共识项目应当聚焦北京市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领域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仪器、航空航天等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支持围绕若干学科交叉融合领域开展问题驱动型研究。
(三)资助周期和强度
非共识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原则上资助不超过50项。
(四)探索双负责人制
非共识项目分为一般非共识项目和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鼓励围绕若干学科交叉融合领域开展问题驱动型原创研究,引导聚焦重大原创性突破研究过程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优先支持临床医生和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开展实质性优势互补合作研究,鼓励从临床诊疗实践凝练关键科学问题,为提升临床诊疗水平提供技术、方法或策略的科学支撑。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推荐要求
每个非共识项目应当由至少1名推荐人推荐。推荐人应当具有杰出学术成就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应当科学素养深厚,视野开阔,具有前瞻性思维和跨学科见解;应当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任务;应当为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在京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以及在京具备同等科研水平的领域专家之一。
被推荐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非共识项目。被推荐人应当为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一线科研人员,且负责的在研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
(二)经费管理要求
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三)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人及被推荐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被推荐人在申报项目时应向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人及推荐人的个人科技信用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身份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5年度非共识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被推荐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当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应当以BMP、JPEG、GIF、PNG 图片格式上传系统。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被推荐人撰写申请书(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5日16:00)
被推荐人自2024年10月11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12月5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注意事项:
(1)无系统账号的被推荐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被推荐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12月5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被推荐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
(3)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由被推荐人A和被推荐人B共同申报,其中被推荐人A在系统填写申请书,经被推荐人B确认后,由被推荐人A依次提交至被推荐人A所在依托单位和被推荐人B所在依托单位审核。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12:00)
依托单位应当重点对本单位被推荐人及参与人的资格,被推荐人及推荐人的个人科技信用报告,被推荐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
(1)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被推荐人修改。
(2)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审核过程中,被推荐人A所在依托单位和被推荐人B所在依托单位均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被推荐人A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注意事项:
(1)12月12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2)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由推荐人A所在依托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会议推荐工作。
注意事项:
(1)12月19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
(2)交叉融合非共识项目由推荐人A所在依托单位统一提交加盖两家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
四、联系方式
姜老师,010-55571264;刘老师,010-55571247;涂老师,010-55571260;电子邮箱:bjnsf01@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电子邮箱:bjnsfservicer@miraclesoft.cn。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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